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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亲闺女[穿书]-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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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便的翻动两页,李帛风对校刊没有太大的兴趣。倒是旁边迟微微出神地样子让她好奇,“喂,想什么呢?”
  “没,没事。”合上书页,迟微微继续趴在桌子上休息。
  手里的小瓶子装了满满的热水,姥姥又给瓶子亲手做了一个毛线套,捧在手里,比热水袋可要暖和得多。
  对啊,贺琰拿来的这只小瓶子还没送给他呢。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再见的机会。
  侧过头,迟微微望着外面凉亭上挂满的藤蔓。入冬后,藤蔓的表面变成了棕褐色,没有了绿色的叶子装点,似乎已经失去了生命的活力。
  今天阳光正好,暖暖的光线洒在上面像是一层金色的细沙,远远望去,倒也不觉得冬日有多么凄寒。
  高三的生活宛如一张巨大的筛子,所有的事物都会在上面不停地筛选,顺着孔洞逐渐溜走,剩下的只有那些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最重要的事。
  贺琰,这本书里连一千字的篇幅都没有的小配角,却在迟微微的心里留下了挥之不去的痕迹。
  ——
  “你小子,你等我回去再收拾你的!”弹掉手里的烟蒂,最后的一口烟草香也顺着齿颊溜走。
  “哥,我保证!下午就能把你的车修好!要修不好,你随便抽我!”
  电话那头,除了男人的说话声,还有车厂里修车发出的叮叮咣咣的动静。
  说好昨天就能把车提来,结果又拖到明天,弄得黎梓琛不得不骑自己的哈雷摩托来接她。
  挂断电话,黎梓琛低声骂了一句,随手将手机丢在车后座上。
  单脚踩在摩托车侧身的挡泥板上,左脚的鞋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松开了。为了赶时间,黎梓琛这一路飞驰,车速直逼120kmh,在高速公路上就像是一只低空飞行的苍鹰。
  两只手的食指和拇指交叉将鞋带缠绕一圈,再用力一拉,轻轻松松就系出了一只难看的鞋结。
  这还是他上高中的时候迟微微教他的,当年总是嫌这样系鞋带麻烦,可不知不觉就这么麻烦了七八年。
  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九点二十。
  不是说九点就到吗?怎么还没从航站楼里出来?
  眼看着已经抽了三根烟,黎梓琛等得有些不耐烦了。
  迟微微就不能准时一次吗?每一次都要迟到,高考当天迟到、上大学放假回来要迟到、就连出国当交换生回来也要迟到,真不知道她有什么可墨迹的。
  拿起手机,黎梓琛不耐烦地拨通了迟微微的电话。
  “嘟……嘟……”
  “喂,你现在在哪呢?”电话接通的瞬间,两人异口同声道。
  同样是等了二十分钟,两个人都有些不耐烦。坐在到达大厅里眼睁睁地送走了几波人,迟微微等得黄花菜都要凉了。
  “你怎么还没到啊?我都等半个小时了。”迟微微埋怨了一句。
  左右看看出来的人流,黎梓琛再三确认里面没有迟微微的身影,“我都告诉你我在外面等你了,我的车没办法停,你倒是出来啊?”
  “我出去好多次了啊!”迟微微反驳道,抬头看了眼出口门上方的蓝牌子,透过那面玻璃,迟微微还是没有看到黎梓琛的踪影,“我就在八号门门口坐着呢,你没找错吧?”
  八号门,黎梓琛再次抬头确认道,“没有啊,就是八号门。”
  真是奇了怪了,同样的八号门,怎么可能会彼此看不到对方?
  正在纳闷,迟微微突然惊醒了过来,“你是在城南机场吗?”
  “城南?”黎梓琛心头一惊。
  糟糕!
  早上醒的时候就已经八点了,当时脑子一团浆糊,黎梓琛只想着快点赶到机场,上高架桥的时候都没注意方向是向城南还是城西。
  挠了挠头,黎梓琛还在做最后的挣扎,“你你你,你不告诉我是城西吗?”
  这么多年了,他可真是没有一点长进,撒谎的水平还是这么低劣。
  刚才他惊了那么一下,迟微微就意识到他去错机场了。到现在还在狡辩,噫,真是的,说一句对不起又不会要了他的命?死要面子。
  “早知道还是让爸来接我了,白等了半个小时。”迟微微有点失望。
  提到迟骋彦,黎梓琛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一下。
  迟微微去上学这几年,家里发生的事情不少:迟氏集团扩张,向日用品和视频大规模地进军,房地产方面越做越大,同时还连带着发展娱乐消费方面。
  迟氏集团的发展速度比当年书里的剧情还要迅速。
  一个人操持着这样大的企业,迟骋彦总希望黎梓琛可以成为自己的左右手,接受四五个分公司好好经营,也能长点本事。
  但黎梓琛偏偏又是个血里有风、骨里有诗的人,高中毕业后,他就自己开起了一家小酒吧。
  对他而言,每天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远要比去经营什么公司要好得多。
  迟骋彦一天天地催,花样百出地让他继承家产,可黎梓琛就是块硬石头软硬不吃,被迟骋彦念叨地烦了,索性从家里搬了出来。
  现在,他一听到迟骋彦的名字,眼前就会出现他捧着合同要自己去公司上班的笑脸。
  “哎呀!爸忙着呢,再等我一会,马上就到了!”不等迟微微再说话,黎梓琛就急着挂断了电话。
  从西到南,也就是几十公里的距离嘛。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说起来,从她出国当交换生之后,也有一年多没见了,难道她第一个想见的不是自己吗?
  将手机放在包里,迟微微掏出了粉底盒。做了七八个小时的飞机,脸上的妆都有一些晕了。
  上大学后,她学会了化妆、学会了穿衣搭配,出国后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审美水平也提高了一个层次。
  用粉扑轻柔地按压着鼻翼两侧,看着镜子里的这个女生,和当年学生时代的青涩相比多了一些成熟,眉眼中也多了一股灵动。
  七年多的时间宛如一条细长的丝,把自己包裹起来幻化成蛹。最后破茧化蝶,焕然新生的迟微微出落得更加亭亭玉立。
  “本届GMA的冠军得主是……”
  主持人故意卖弄关子,吸引了所有观众的注意力。镜头跟随着主持人的手势,指向了后面的大屏幕:“Jimmy!”
  休息大厅的电视上正播放着前天晚上第五十届GMA的决赛录像,昨天登机前,迟微微就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没想到现在竟然还在播。
  “要不是有黑幕,你能拿个季军就不错了。”看了眼屏幕里的白人男星,迟微微自言自语道。
  这场比赛,迟微微从海选就开始追,每一次选手的晋级结果都和她预料的差不多。
  偏偏就是从半决赛开始,这个Jimmy就跟开了外挂一样,将其他选手完全碾压最后得冠。可凭他的能力,真的拿一个季军都算勉强。
  除了黑幕,迟微微实在想不到有什么原因。
  黑幕?这两个字吸引了后面那个男人的兴趣。
  同样等待着朋友来接送,同样是跑错了机场,男人倒一点也不着急。反正只要电脑在身边就能安心办公,也不拘着在哪里。
  “黑幕?”背对着迟微微,男人稍微偏过头看了眼她手里的镜子,“小姐,如果这样说,那你是觉得他的水平称不上冠军了?”
  “当然了。”迟微微回了一句。
  听他的语气,看来也是个看GMA的同道中人。只不过那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听着直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她好久都没有听到这样标准的普通话了,就像是从广播电台里走出的主播一样。
  Jimmy的颜值很高,吸引了不少的小迷妹,每一次迟微微和身边人提到唱功问题,她们就会用颜值来说话。
  难得遇上了个想要了解自己看法的人,迟微微一下子就提起了兴致。
  迟微微自顾自地补着妆,轻描淡写地解释道:“先不说他的音线不适合高音,半决赛那一场高音直接破音了,就算是后期修音也能听的出来。而且他之前选的歌都是中规中矩,没有难度可言,只要正常发挥就能唱得很好,毫无亮点。决赛晚上的那首帮帮唱,他更是没唱几句,全靠嘉宾帮他……”
  打开电脑的录音机,刚才迟微微说的每一句都被他录了下来。
  最后,将录音文件通过邮件发送给了通讯录最上面的一个名字,文件中还加上了自己的一句话:
  ——尊敬的贺先生,我和这位小姐都对您前天的结果表示不满,这份语音文件表达了我们对比赛结果相同的看法。
  另,告诉我妈一声,之前在岛国买的伴手礼已经给你们寄过去了,我现在在华国,勿念。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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