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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1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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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如果脂砚斋原型跟贾母原型不属于同一家族,她怎么会有补出《枕霞阁十二钗》的念头?怎么会具备那样的素材、拥有那样的能力?

甲戌本上还有这样的“泪笔”,就是在曹雪芹去世以后,脂砚斋继续加批语,含泪执笔说:“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一芹一脂”,这就是夫妻关系了,“余二人”这种称谓,就说明不但是女性,推进一步就是相当于妻子那样的一种女性。

我在前面几讲说了,史湘云的出场安排得很古怪,前面没有一段介绍史湘云是谁的话,之后也没有一段叙述性的文字来概括史湘云是谁,可是,综合全书八十回的描写,我们仍然可以对史湘云得出一个完整的印象。可是,你要仔细读批语的话就会发现,脂砚斋对史湘云可是很早就注意了。在第十三回,写秦可卿的丧事,忽听喝道之声,忠靖侯史鼎的夫人来了,在曹雪芹的正文里面并没有史湘云出现,有一种通行本上写史湘云领头出迎,那是乱加的,他为什么乱加?因为他可能看到过一条脂砚斋批语,这条批语写在忠靖侯史鼎夫人出现的地方:“史小姐湘云消息也。”就可见批书的人她就知道史湘云和忠靖侯史鼎的夫人之间的关系,那就是她婶婶嘛!由此也可以判断出,批书的脂砚斋就是史湘云的原型,她对书里关于自己的间接信息也很敏感,所以她才加这样的批语。

第二十五回,写王夫人抚爱宝玉,本来这样的描写按说也犯不上你批书人大批特批。结果,这个地方就出现了这样的批语:“普天下幼年丧母者齐来一哭!”后面写宝玉被魇后经解救苏醒过来,“王夫人如得了珍宝一般”,又批道:“哭煞幼而丧父母者。”书里黛玉幼年丧母、宝钗幼年丧父,只有湘云襁褓中父母双亡,能写出这样批语的,就是史湘云的原型。

有“红迷”朋友可能会说,行了,不必再罗列更多例子了,你说到这儿,我承认,确实有不少批语证明能脂砚斋是女性,而且不是一般的女性,是跟宝钗、黛玉齐肩的一种女性,而且和生活当中的曹雪芹的关系密切,简直就是夫妻的女性,可能就是史湘云的原型,可是你刚才不是说了吗,书里面还有一些分明男子口吻的批语,这怎么解释?这可不能回避开呀!

书里面搞不清是男是女的批语数量不少,且不论。分明是男子口吻的批语也有,比如第十八回写到元妃省亲,龄官她们十二官演出非常成功,元春看了觉得很好,点名让龄官加演,管理她们的贾蔷就让龄官演《游园》《惊梦》,龄官就说这不是本角之戏,执意不演,非要演《相约》《相骂》。这儿就有一条批语,说“余历梨园弟子广矣”,就是说我见到的梨园弟子太多了,“各各皆然”,都这德行,而且,“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写这条批语的人当然是男的,那个时代闺中小姐怎么可能养梨园弟子,又怎么可能与“诸世家兄弟”见面聚谈各自养戏子的情况呢?而且,这个人对小说里面写的这个情节,觉得生活当中是存在过的:“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这是怎么回事呢?我有我自己一个解释,就是在脂砚斋整理文稿、写大量批语的同时,也有一些其他的和曹雪芹关系密切的人,或亲或友,拿到稿本以后,也在上面添加一些批语,这些批语也随着古抄本流传了下来。这类批语的作者有的还署了名,自觉地跟脂砚斋区别开来。比如第十三回,有一个人读到秦可卿托梦那段话,批道:“语语见道,字字伤心,读此一段,几不知身为何物矣!松斋。”松斋就是写批者的署名。还有一个人,落下自己的名字叫梅溪。其实在第二回,脂砚斋有一个批语,把这个事儿挑明了。她说:“余批重出。余阅此书,偶有所得,即笔录之,非从首至尾阅过复从首加批者。故偶有复处。”她把她批书的情况说得清清楚楚,又说:“且诸公之批,自是诸公眼界;脂斋之批,亦有脂砚取乐处??”她就告诉我们,除了她,还有一些人,她统称为“诸公”,说他们的批语体现他们的眼界;我写我的心得,是我的乐趣。但她是一个主批人,其余的都只不过偶尔批上一点。因此,在古本的批语里出现一些男人口气的批语,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像谈到三十年前养戏子情况的那条批语,就是一位当时年纪应该在五十岁左右的男子写下的。当然,在讨论脂砚斋身份的时候,往往又会碰到另外一个困难,就是如果你熟悉古本,你会发现,什么松斋啊,梅溪啊,还有什么叫做立松轩的,叫玉蓝坡的,这些人的名字出现都是非常偶然、非常少的。但是,另外一个署名后来频频出现,就是畸笏叟。畸笏叟和脂砚斋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呢?而且,畸笏叟这个署名最后一个字是“叟”,“叟”就是老头的意思,那不就是一个男性吗?所以,这个问题也不能回避,不得不加以讨论。如果你仔细翻阅古本的话,你就会发现,这个问题看起来很难解释,实际上也不是不能够加以辨别的。在早期的抄本里,在庚辰本以前,也就是乾隆二十五年以前的古抄本上,署名最多的就是脂砚斋,畸笏叟为零。到了乾隆二十七年,壬午年之后,批语开始出现畸笏叟的署名,而一旦有了畸笏叟的署名以后,就没有脂砚斋的署名了。这个文本现象,对我们讨论这个问题是有利的,于是可以这样理解:史湘云的原型,她开头一直署名脂砚斋。后来,她改署畸笏叟。

在有些古本当中,比如说第二十七回,先有一条批语,它是脂砚斋的:“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是评小红的。小红这个人物出现的时候,表现得非常诡异,在那样一个时代,她胆敢“遗帕惹相思”,她是真遗帕吗?她就是在和贾芸调情,她很大胆地通过交换手帕来与贾芸定情,打定主意今后去嫁给这个人。看到这样的描写,脂砚斋就有这样一个批语,判定她是一个“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就是这样一个危险的人物,怎么能留在怡红院里面来供宝玉使唤呢?脂砚斋写下这条批语时,她还没有读到曹雪芹后面的文稿,当时曹雪芹跟她合作可能也很有趣,曹雪芹在有的地方还不先告诉她以后怎么写,您先看着、先编着再说,于是她有这样的批语。这条批语有时间上的落款:“己卯冬夜”。这个己卯年应该是乾隆二十四年。就在这个批语旁边,突然又有一条批语,是后补上去的:“此系未见抄后狱神庙诸事。丁亥夏,畸笏。”畸笏无疑就是畸笏叟的简称。这个丁亥年应该是乾隆三十二年,写在前一条批语的八年之后。这不就是她自己在纠正吗?当然那时候她已经看过曹雪芹八十回后的文稿,知道了曹雪芹笔下的小红原来是一个被肯定的人物,后面有她到狱神庙救助宝玉的情节,无论如何不能说小红是“奸邪婢”。脂砚斋和畸笏叟是同一人在不同年代的不同署名,显而易见。

周汝昌先生他对史湘云有专门的研究,他的一些观点我不尽认同,但是他有很精彩的论述,比如说他提出来在书里面,有三种禽类是史湘云的象征。给一般读者印象最深的,当然是鹤。因为她和林黛玉在第七十六回联诗时有“寒塘渡鹤影”的名句。其他两种一般读者就都很可能忽略。第六十二回,大家一起喝酒,湘云赢了宝玉,逼着宝玉说一串话,要求很高:“酒面要一句古文,一句古诗,一句骨牌名,一句曲牌名,还要一句时宪书上有的话,总共凑成一句话。”这很难的,宝玉才思没有敏捷到那个程度,最后黛玉说我帮你说,黛玉帮着宝玉说了,是这样:“落霞与孤鹜齐飞,风急江天过雁哀,却是一只《折足雁》,叫的人《九回肠》,这是鸿雁来宾。”这一串话都象征着史湘云后来的命运。那一串话里,“孤鹜”和“折足雁”也是史湘云的象征,“鹜”是鸭子的意思。鹜、雁、鹤分别是史湘云一生当中不同阶段的不同生命状态的象征,周汝昌先生指出,“孤鹜”跟“畸笏”的意思相通,“孤”和“畸”都是孤独失依的意思,史湘云襁褓中父母双亡,以“孤鹜”自比当然贴切。当然,“孤”和“畸”也有特立独行的意思。史湘云婚后痛失夫君,成了“折足雁”。后来与贾宝玉遇合,穷困中相濡以沫,如鹤渡寒塘。周先生指出,“鹜”和“笏”的古音是一样,所以,“畸笏叟”其实就是“孤鹜嫂”的谐音——来自金陵的人“嫂”字发“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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