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原毁--我不要王子-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杨的表情已经由惊喜升级为崇拜。
  我莫名其妙地眨眨眼:“没什么好奇怪的,孟庭苇是我老爸的偶像啊。你要是考我任贤齐的歌,我肯定还要表现出色,因为那是我老妈的偶像。”
  竹子突发感慨:“原子,你念书的时候到底在干什么?”
  拐弯骂我不务正业嘛。“是你们自己太封闭,苦读书本,不懂享受生活。”
  不过,我承认我对音乐是博爱到泛滥的。但是,无论听过多少种不同风格的音乐,最难忘的音乐,最魂牵梦萦的旋律,仍是以前和某人在午饭时头碰头一起听的Michael Learns To Rock,一人一个耳机,那时阳光灿烂。
  曾经最爱Michael Learns To Rock,后来绝对不听Michael Learns To Rock。
  也许,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音乐,只是为了填补心中失却了Michael Learns To Rock的空虚,每个人心目中最棒的音乐,往往只是一个流派,甚至只是一个乐队一个歌手。
  
  王子如人间蒸发般直到下班也没回来。我写完日报总结一天工作,然后拎起我的包,下班回家。在等车的地方,我遇到了原以为今天不会遇见的人。
  王子递给我一样东西。“这个给你。”
  “iPOD的MP3,很贵的。”我指尖发颤。莫名其妙的亲善表现之后又是糖衣炮弹,王子是吃错什么药了?
  王子瞪了我一眼:“贵点无所谓。亏你还是销售工程师,这点客户心理都不懂?”
  “什么心理?”我问。
  “世上没有什么贵的东西,只要认为值得,永远不会嫌贵。”
  我把耳塞戴上,低头打开试听,里面全部都是Michael Learns To Rock的歌,新的旧的,好几十首。我很吃惊,花了点时间来消化。然后抬起头,神色自若地说:“你觉得贵点无所谓?为什么不早点买个音乐手机送给我?那才是及时雨。”我毕业晚会那天丢了手机,又买了个一模一样的。这件事恐怕全公司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他的脸逼近,几乎碰到我的额头。他咬字异常清晰地说:“你还真是得寸进尺!”
  我微笑:“我的优点不多,这个我想继续保持。”
  也许我是太过敏感了,王子可能只是想用这些微薄物质利益收买我,让我别再生他的气吧。不收白不收,这么棒的礼物,我一直想要,就是舍不得买,难得它很体贴地从天而降,我才不要假惺惺地推脱呢。
  很潇洒地转身,踏上正巧开来的公车,耳边是一首《Nothing To Lose》——
  There are time when you make me laugh
  there are moments when you drive me mad
  there are seconds when I see the light
  though many times you made me cry
  There’s something you don’t understand
  I want to be your man
  Nothing to lose
  your love to win
  hoping so bad that you’ll let me in
  I’m at your feet
  waiting for you
  I’ve got time and nothing to lose……
  熟悉的歌声,清新的温暖。
  我深呼吸。
  Nothing to lose,没有丢失什么。
  我依旧,他依旧。
  民以食为天

  中午去热自己做的饭菜,遇到王子也在热饭。我放下饭盒走人。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和他单独待在同一个空间里。
  老总请技术部的人吃饭,路过我们办公室,看见我。“要不要一起去?”
  我婉言拒绝:“我自己带饭了,谢谢。”
  “带饭?放哪儿了?你的午饭是压缩饼干?”
  王子一手一个饭盒走了过来。他把我的饭盒递给我。“帮你热好了。”
  我还没说什么,老总会意地点点头,走了。
  王子在我旁边的位子坐下:“要不要像以前那样一起吃?”
  我瞪他一眼。不要脸的家伙!还敢和我提以前的事!别以为我那么好收买,我这些年的委屈难道只值一个iPOD的MP3?
  不理他,我打开自己的饭盒,准备开吃。
  王子继续天不怕地不怕地发表言论:“你做菜很难吃,不好意思给我吃,是不是?呵呵,我就知道!唔……”
  一勺子拍过去堵住他那张不饶人的嘴。
  “不错,挺好吃。”他乐呵呵地嚼着我勺子里的饭菜。
  我意识到自己又上当了。
  过分的家伙!
  我抢过他手里的多层饭盒,打开看看,里面煞是丰盛。我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随手把自己那份朴素的蛋炒饭丢给他消化。
  “以前我就说过吧,你是我见过最没吃相的女孩。”他倒也不嫌弃蛋炒饭,边吃边损我。
  “要你管!”
  吃完了,抹抹嘴,把脏饭盒还给他。“你女朋友手艺不错。同居多久了?”
  “我没有女朋友。”
  我哼了一声,对他的说法不以为然。“那么你家一定是藏了一位田螺姑娘天天为你准备午饭。我顿了一下。别告诉我你现在和父母同住,衣食由父母照应。王子殿下!”
  “饭菜都是我自己弄的。你明知道我父母不在这里。”
  “我记得王子殿下一点家事都不会做,连根筷子都会嫌脏。”我也记得胡子曾对我说:干妹妹,你以后嫁人一定要嫁像叶子一样会做家事的,不要选个和王子一样的,一日三餐都得别人帮他煮……
  “有什么办法,”他露出一丝苦笑,“一个人在外,总得学会适应。公司里的午间餐又那么难吃,还不卫生。”
  “干嘛跑出来自讨苦吃,在家做大少爷不好吗?有你父母在,不愁找不到好工作,一进公司就能当老板,多好。”
  “你以为,我是为了谁,一个人跑到这个城市来发展?”
  我瞪他:“少来,我一肚子饭撑着没消化,不想吐出来。”
  “你还喜欢我吗?”
  我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心跳有那么一瞬间是停止的。我捏紧拳头:“我讨厌你。”
  “你喜欢过我的,很喜欢。”
  对,像个傻瓜一样围着他团团转,结果被当成猴子一样来戏耍。“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我不记得了。”
  “我不信你忘得掉……”他一向傲慢的语气缓和了下来,“记不记得,我脚受伤的时候,你冒着大雨去帮我买Michael Learns To Rock的专辑,笨得连伞都不知道打……”
  “有时,公主得吻过许多丑青蛙之后才能找到她的王子。”我用了有些讥讽意味的句子,却显得很无力。
  我看着他。
  以前念书的时候他是每个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现在他仍是王子。而我讨厌王子。
  “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会不会考虑做我女朋友?”
  上天注定我今天是要得心脏病或者脑血栓了。
  我深深吸了口气,暗自庆幸自己曾经幻想过这一幕很多年很多次,以至于连想象中自己的台词都倒背如流。在被抛弃的日日夜夜,我一直用幻想麻醉自己,幻想他向我道歉,幻想他说喜欢我,幻想我傲然微笑狠狠拒绝。
  “我不如你聪明,不如你能干,你心里一直瞧不起我。你喜欢的是跟你一样让所有人都喜欢的人。我不是那种人。你要是喜欢我,早该喜欢了,但那时候你不是讨厌我讨厌得要死吗?”
  他皱紧眉头,说:“那时我觉得爱是购买力的问题,我足够优秀, 我为什么不能选择那时看来更好的女孩子?”
  爱是购买力的问题,皮相越好,就能得到越高的开价。这真像是傲慢的王子说的话。
  那年搬家后,我连吃了半年苹果。人是瘦下来,却从此落下了胃炎的毛病。我清晰记得做胃镜的痛苦,吐得昏天黑地惨不忍睹。
  后来考上大学,我去食堂打饭,每次的饭菜都只要三块钱,有次我打了两荤两素一汤再加一份米饭,结果那个食堂男职员还是只在我卡上打了三块钱,吓得我以后再也不敢去那个窗口打饭。现在想来常常后悔,爱是购买力的问题,曾因这个社会潜规则吃尽苦头的我为什么不能享受些补偿?
  我很生气,化到唇角的却是冷笑。“爱是购买力的问题?好,很好!那你还来招惹我?”
  “因为后来我觉得我错了。”
  “你没有错,你怎么会错呢。你说得一点都没错。母猪,你是这么叫我的吧,是我这头母猪自不量力,像个傻瓜地一样地打扰到了你,很抱歉,可是我已经离开了,你还想我怎么样?我只不过用小刀划伤了你的手背,你妈差点把我推进少教所!我不主动休学就要学校开除我。我当时就该把你整只手都砍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