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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惠新向他工作的部门申请,要求被调到伦敦办事分处去任职,他索性远离香港。
我以后没见过莉莉。我并不恨她,谁知道,也许当她三十八岁的时候,也会碰到这种事情,就为了另一个年轻女人开个玩笑,好好的家庭因此破裂。
我的运气是不好,但她到我这个年纪,运气未必好过我。
我的生活仍然寂寞,但我知道我的选择没错,如果我再让惠新回来,两个人都会觉得折辱,大家都会变得暴躁不安,失去的感情永远无法弥补。
惠新现在与女儿在一起,互相照顾,而我渐渐适应了新环境。我减掉六磅,升了职,开始有笑容,信不信由你,居然有人约会我。
对于我的决定,我并没有后悔。
滑稽女郎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志强问我:“怎么样?去看两点半如何?”
我看看手表,已经十一点半了,我把文件放进抽屉中,关好。
我对他说:“志强,你永远是这个样子,十二点半约我两点半,看死我没有更好的地方可去。”
他嬉皮笑脸的说:“你为什么不拒绝我?”
我耸耸肩,“我是应该拒绝你的,起码等你问到第十次才答允你。”
“为什么不那样做?”他还是老没正经的。
“我怕你不会问我第二次,我不敢。”我老实的答。
“做人还是爽快点好,”他哈哈大笑,“你这滑稽女郎。”
我鼓气说:“我并不滑稽。”
他拉拉我的袋袋牛仔裤,“我觉得你滑稽。”他说。
我与志强的关系,就是那样,他对我从来未曾认真过,但是我对他──我是爱他的。
多年来的爱慕升华成为一种含蓄的感情,我并不让他知道我的心事,但如果他是个敏感的人,他早就该知道我对他特别迁就与忍耐。
但是他不知道。
他并非不敏感,他只是不知道。
我们在同一个机关内办事,他是我隔壁那组的领导人,比我高数级,他与他自己手下的女孩子倒是不苟言笑的,但他喜欢叫我滑稽女郎。
因为我不介意嘲弄自己,因为我老穿牛仔裤,因为有直发,因为我从不抛媚眼,因为我办公的态度与男人一模一样,所以他那样叫我。
我想告诉他,我也可以化浓妆,穿件露胸衣裳,头发上夹一朵花,但是没有机会,是没有机会说,也是没有机会做。
他也约会我,多数是吃午饭,或是看场电影,大都在事发之前半小时通知我,我根本来不及打扮,也来不及作心理准备。
他并没有把我当妹妹,他把我当老友记,我可以肯定他没有把我当女人。
但我还是乖乖的跟他去看了场二点半,散场后他请我喝咖啡,喝完咖啡他照例会嚷累,然后就在咖啡厅分手,他也不必送我回家。
开头我很气,很想从此失踪,就这样算了,再也不做他的临时伴侣。
可是每次他开口邀请我,心中虽然一万个不如意,嘴巴却不听话,一直说“好好好”。
后来感觉便改变了,我当他是女孩子,我约会莉莉、小曼、李维她们,也不见得谁会把谁送回家,于是气消了一半。
况且志强为人光明磊落,他从来不会对我动手动脚,或是说些不三不四的话,他当我……就像手足兄弟。
当下他问:“你不喜欢看科幻电影?为什么不声不呐的?”
“没什么。”我用手摸着头。
“你有心事?”
“有是有,譬如说:待嫁春心……但又不能够向你倾诉。”我无精打采的说。
谁知道志强呵呵的又笑起来。
我愁肠百结,他怎么老当我是个滑稽的小丑?我说了真话也没有人相信。
“──”
“志强,我也有个名字,我不叫周喂,我叫周嘉伦。”
“真噜嗦,喂,现在的珠宝贵不贵?”他并不理会我,“我只有五千块,想买一件礼物。”
“买给谁?”我忍不住问。
“一个女人。”
“啊,”我气问:“女人?不是一只狗?狗首饰现在也很贵的。”
“别开玩笑,你不念着回家吧,陪我到珠宝店走一趟。”
“五千块想逛珠宝店?你那是美金也不成。”
“太好笑了,”他垂头丧气,“我只有这个数目。”
我又心软,“我陪你去找找看,我有相熟的店。”陪自己有兴趣的男人去买首饰给另一个女人……太复杂了,只有我才会做得出来,现在连我自己都觉得滑稽。
我陪他走到珠宝店,他尽排最新式的戒子。
我警告他:“这些你甭瞧,凡是一个啊嚏会打走的钻石,你才买得起。”
他白我一眼。
终于他挑中一只仿“蒲昔拉蒂”的戒指,不贵,但我又提醒他:“假如她是识货的,那么她不会喜欢假东西,你明白吗?”
“太烦了。”志强叹口气。
我说:“不一定要挑戒子,珍珠也好,”我故意说:“老女人戴珍珠最好看。”
“谁说她是老女人勺。”志强沉不住气。
我抢白他,“够老的了,”
他还是不服气,“我非要买这只戒子,我想她会喜欢,凡是我送的东西,她都会喜欢。“
“才怪,虚荣的老女人都只喜欢三卡拉以上的大钻,你若拿这五千块去买六合彩,中了奖再买珠宝未迟。”
他笑了,“你这个滑稽的小女人,你总是与我斗嘴。”他付了钱,买了那只戒子。
我们走出店铺,他晌朗朗地吹口哨,心情奇佳。
我又忍不住问:“她是否漂亮?”
“当然。”
“她做什么工作?”我几乎带哭音。
他拧一摔我的脸颊,说:“你要知道那么多做什么?送你回家吧。”
“我自己会回去。”
“送你吧,客气什么?你是注定一辈子要人接送的了,听说老了六次车牌没考到?!”
“我不信邪;偏要考第七次。”我说。
“唉,笑死我!”他弯下腰。
那天他送我回家,到门口他放我下车,根本没有意思上我公寓小坐。
我耸耸肩,叫自己不要妄想,刚想下车!他又叫住我。
“你一个人住?”
“一向是。”我说。
他不置信,“你懂得照顾自己?在我印象中,你是那种把袜子当帽子戴的人。”
“你太好笑了。”我说:“再见。”
“你多多保重。”他挥挥手,走了。
我上得楼,深深叹口气,人们永远只相信他们愿意相信的事。
志强永远不会相信我把家务打理得整整有条,我的缝纫与烹饪功夫是一流的。让他娶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飞女或是老虔婆好了,让他后悔个够,他下半世起码还有四十年。
我为什么不能够放弃他呢?我要点缀他的生命到什么时候呢?
我希望我可以提起勇气来说──算了吧。
那天我整夜坐在电视机面前。
星期日早晨,电话铃响个不停,我去接听,打来的是志强。
他一开口就取笑我,“我发觉只要稍微坚持,你便会来听电话,别告诉我永远没有人约会你。”
这个人有时候开玩笑也不看看对方的心情,我打个阿欠,“有什么事?请说。”
“我有正经事跟你商量。”
“什么正经事?你有什么正经事?”我反问。
“我的正经事多着呢,为了配合你的作风,才不得不吊儿郎当──出来好不好?”
“天气太热?你上我家来吧,放心,光天白日,我不会非礼你。”说了又后悔,我的谈吐实在太幽默了,也不管别人是否受得了,也许就因为这样的作风,所以志强始终把我当兄弟看待,我自己也得把这脾气改一改才行。
他考虑了三秒钟,“好,半小时后到,你马上洗脸漱口,千万别蒙着眼来开门。”
我想不通他有什么要紧的事,我替他泡了一壶好茶,当然洗脸漱口,把自己修饰干净。
他来得准时,似乎有急事。
我让他进来,招呼他坐下。志强四周围打量一下,很有点诧异。
他说:“室雅何须大,你有一个好佣人?”
“我自己就是佣人,我并没有佣人。”
“我不相信,你能把屋子收拾得这么好?唉,这是题外话,”他喝一口茶,“我来找你,想与你谈一件事:你说我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