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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人短篇集-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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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领我上楼,一边说:“请进我房间,比较舒适点。”

  我大方的跟她进去。她睡房外附设小客厅,一套浅蓝色的丝绒沙发,素色墙纸。我四周看了看,不见有她的放大彩色照片。

  我说:“女孩子居然在房中不挂照片,真是奇迹,等于男人不把文凭摆出来一样的可贵。”

  “照片?照片有什么好挂?要知道自己的样子,那还不容易,照照镜子不就行了?”

  但很少女孩子不肯这么做。

  她加一句:“我看到自己的照片都发腻。”

  我笑笑。

  她做好咖啡端上来。“怕我睡着?”我问。

  “你要陪我说一夜的话,”她说,“别忘了。”

  “那还不容易,你要听什么题目?”我问:“蟹状星云离我们多远?土星的环是什么一回事?我天天在望远镜里看的是啥子东西?”

  “都好。”她坐在我身边,笑说,“说什么我都爱听。”

  “不不,我们不说话。”我说:“你把头靠在我肩膀上,我们听音乐。”

  “好。”她服从得像只小猫。

  我握着她的手,她坐得我很近。我们听着音乐。她有一套很好的音响设备。

  渐渐我眼困起来。我吻吻她头角。“累吗?”我问。

  她摇摇头。

  我按按她的浓眉。“你吸收的蛋白质一定比我多。”我打个呵欠,“对不起。”

  “你是唯一对牢我打呵欠的人。”她微笑。

  “我相信我也是唯一认识你廿小时就吻你的人。”我说。

  她紧紧的靠着我。

  ──“回来看我。”

  “我会的。”

  “写信给我。”

  “一定。”

  “打电话来,由我付费用。”

  “嗳嗳,我虽然是学生,但是这几个铜板还负担得起。”

  我们就这样在沙发上坐足一夜,手拉手的。

  天蒙蒙地亮起来,我仿佛睡熟过,恍惚又没有。转头肴绿霞,她靠在我肩膀上沉睡。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浓眉,这么清秀的面庞。我会回来了解她!熟悉她,做她的男朋友。

  我必需趁佣人起身之前溜走,否则她得花一番唇舌向父母解释。

  我留下一张字条,把我的姓名地址电话留下,然后就开门走了。我运气好,门口居然有辆空计程车。

  回到酒店,我把所有的东西塞进箱子,挽着便去飞机场。

  一到飞机场就听航空公司在广播我的名字,叫我去听电话,我知道是绿霞,非常感激。

  她责问我:“你为什么没叫醒我?你为什么独个儿走了?”

  “我会回来的。”我说:“像蒙哥马利元帅说的:我会回来。”

  她一阵沉默。

  “喂,绿霞,别难过,我的飞机要开了。”

  “再见。”她挂上电话。

  我上飞机,用小枕头垫妥,准备好好睡一觉、隔壁坐个小女孩子,正在看一本画报,我一眼瞥到封面的照片,那女郎好面熟。

  我问:“请把这本杂志借给我看看好吗?”

  那个小女孩把画报递给我。我取过一看,呆住了,那两道浓眉,微微下垂的嘴角,秀气逼人的面孔,慧黠的眼睛……我冲口而出:“这是谁?”谁?

  隔壁的小女孩子说:“林绿霞你都不知道中.她是这里最最红的玉女明星,一年拍十多套电影。”

  明星。

  ──“你不是香港人?”

  ──“我看到自己的照片都发腻。”

  ──“或者你会发觉我没有读过好学堂。”

  ──“我的工作很忙。”

  ──“我的朋友太无聊,有空便往的士可跑……揽男女关系,我碰都不敢碰他们。我……是暴发的,社会名流并看我们不起。”

  我都一一想起来了。她说过的话都有深意。

  原来她是女明星。喝茶与跳舞时注视她的人群……

  我的心冷下来。

  我胆子再大再也不敢碰女明星。女明星。我是什么人?我怎么敢与最红的女明星来往?

  多么短的缘份。到我六十岁的时候,提起来倒或者会津津乐道的:与一个最红的女明星坐在沙发上手拉手渡过一夜……还对住她打呵欠,我是唯一对牢她打呵欠的人。

  但是。但是此刻我只觉得心酸。无穷无尽的伤心,我想哭。

  
  









心上人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选《璧人》

  (一)

  丽莎到英国去已经三个月了。

  开头那两个星期,我倒还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因为不用去接丽莎上下班,连车子都不开,用公共交通工具。

  后来就开始闷,闷得几乎想学泰山,在胸口擂槌一顿,大声叫啜,引起山谷回音。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我与丽莎之间,这一年多来,那只不过是普通朋友,我很小心地与她维持距离,因此也未曾疯狂爱上她,她说要到伦敦,我还很替她高兴。

  但现在,我才发觉生命中像是少了一样什么……于是我取出信纸预备写信,没落笔又把信纸收回去。我自初中开始就没写过信,现在发什么痴?

  我并不爱丽莎。

  不过她是好伴侣,她是一个乐观的愉快的小女人,懂得看电影,喜欢吃、爱笑,衣着很大方,与她约会,永还是轻松的。

  我很想念她。

  我甚至有想拨长途电话到伦敦,叫她回来。

  但是这个电话的意思是,我在她回来后,就得娶她。

  我打算娶她吗?并不见得。

  既然不打算负这种责任,那么就不能够阻碍人家的青春前程。

  下班又落雨,我从来没有像今天如此讨厌过下雨,赌气地将新皮鞋往水坑里踩。

  以前丽莎在香港的时候,每逢我打出一条新领带或是穿件新背心,她都会称赞我。

  每天中午,我们一道午餐,她节食,老吃一容小小的三文治与一杯不加糖的红茶,我们在一家西菜店订有一张台子。

  如今我也不再去了,每天胡乱地叫办公室的后生买一个饭盒子。

  我因寂寞的缘故,心情很烦躁。

  我希望我是爱丽莎的,那么可以顺理就章与她在一起过一辈子。

  我尽量压抑着自己的情绪。

  认识一个新女友吧,我跟自己说,女孩子那么多,再挑一个好伴侣。

  犹疑了一刻,我打电话给桃丽。

  桃丽是一间大酒店的公共关系主任,非常花姿招展的一个女孩子,走在时代的尖端。

  当天约好了午餐地点,我的精神似略为进步。

  一见面,桃丽便笑说:“女朋友到伦敦去了,便来约我?”

  我觉得这句话讲得很俗,其实丽莎并不是我的女朋友,我们并没有拥抱接吻行姻缘道,但一时间我无法向一个较为陌生的女郎解释。

  桃丽打扮很明艳,在阴沉的天气中确能使人精神一振,我与她一边吃饭一边谈天。

  她说:“──我也不想再干这一行,实在太辛苦,有时候真的很迷失,为了什么呢?在一般人眼中,做公共关系等于当花瓶而已。”

  我觉得桃丽原来与她的外表不一样,她心中其实很苦。

  我用匙羹揽着咖啡,忘了放过几粒糖,但一直揽着。

  桃丽叹口气,“我也很想结婚,从艮,做一个家庭主妇,从此退出江湖,不必受排挤忙挣扎,不必戴个假面具嘻嘻哈哈做人,我不但精神疲倦,身体也很疲倦了。”

  我不晓得如何安慰她。

  她的烦恼我很明白,职业妇女有时候非常的低潮,也难怪,遗传因子下意识地催逼她们成家立室,养儿育女,但现实生活却勉强她们勤力工作,坚强勇敢,换了是我,我也会精神不佳。

  但是我这次约桃丽出来,是为了寻找一点阳光,最近我的生活至为沉闷,想她以活泼治疗我,谁知道她令我更加忧郁。

  吃完一顿午餐,我起身道别,再也没有提出下一次的约会。

  也许这是不公平的,也许桃丽不是每次都这座不高兴,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她缺少一份奋斗的精神,老想逃避,以为一嫁人便全部难题获得解决……

  这是人生观的问题,丽莎从来不这么想,每次遇到工作上的难题或是阻滞,丽莎会耸耸肩说:“我已经尽了力了,管它呢,问心无愧就行了,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同事计算她,打她小报告,占她便宜,欺侮她,她都不介意,因不善吹拍钻营,故意讨人欢喜,丽莎虽然学历与干劲都超人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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