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弑君者传奇:风之名-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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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场老板又转头对我说,「很棒的马,我买之前为了确定它的好坏,还先骑着它跑了几圈。骑它飞驰整整一里,它一滴汗也不会冒,蹄步相当平顺,这方面我绝对不会骗阁下。」

我点头,纯种的克玄马正适合我的目的,它们有过人的耐力,但价格也不便宜,训练有素的奔马要价可达十二银币,「你开价多少?」

「我要卖两金币。」他语气中毫无抱歉或哄骗的感觉。

老天,那是二十银币,那匹马的马蹄铁是镶银吗,不然怎么那么贵,「卡尔法,我没心情和你啰嗦地讨价还价。」我马上说。

「阁下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说,「我是告诉你我的公道价,来,你看看就会明白了。」

那男孩匆匆带着一匹挺拔的壮马过来,至少有六尺高,昂首阔步,从鼻首到尾巴末端都是黑的。「它很爱奔驰。」卡尔法的语气中透露出真心的关爱,他摸着光滑的马颈,「你看它的毛色,完全没有缺乏光泽的杂毛,所以才会值二十银币。」

「我不在意毛色。」我心不在焉地说,一边检查它有没有受伤或老化的迹象,完全没有。它毛色光亮,年轻体壮。「我只需要迅速移动而已。」

「我了解。」他语带歉意地说,「但是我不能完全不管毛色。我再等个一两旬,其他客人可能就会为了它挺拔的模样而买下它。」

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它有名字吗?」我问,一边缓缓走向那匹黑马,让它闻闻我的手,熟悉我。议价可以匆忙,但接触马儿则急不得,只有傻瓜才会急着与精力充沛又年轻的克玄马攀熟。

「还没有固定的名字。」他说。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我轻声问,让它熟悉我的声音。它小心地嗅着我的手,一只慧黠的大眼睛一直盯着我。它没有退缩,当然也不是很放松。我一边对它说话,一边挨近它,希望它听到我的声音可以放松。「你应该要有个好名字,我不想看到某个傻小子帮你取午夜、乌仔或短尾之类的俗气名字。」

我又靠近一些,把一只手放在它的颈子上,它的皮肤抽动了一下,不过没有退缩。我得确定它的性情和耐力,不能冒险骑上一匹容易受惊的马。「自作聪明的人可能会帮你取『沥青』或『煤桶』这种难听的名字,或是『石板』之类的呆板名字。千万不要被人叫『黑仔』,那名字和你这样的王子一点都不配。」

我爸总是对新买的马这样说话,轻声地反复诉说。我摸着它的颈子时,就一直对它说话,也没注意到我在说什么。讲什么话对马来说并不重要,语调才是关键。「你与众不同,应该有个傲人的名字,大家才不会觉得你很普通,你之前的主人是席德人吗?」我问,「Ve vanaloi.Tu teriam keta.Palan te?」

我可以感觉到它听了熟悉的语言后放松了一些,我走到它身体的另一侧,依旧仔细地观察它,让它熟悉我的存在,「Tu Ketha?」我问它,你是煤炭吗?「Tu mahne?」,你是黑影吗?

我想说「暮光」,但不记得席德语怎么说,我没停顿下来,而是继续闲扯,尽可能假装和它对话,顺便观察它的脚蹄,看有没有缺口或裂缝。「Tu Keth…Selhan?」,你是首夜吗?

大黑马低下头,用鼻子碰我,「你喜欢那个名字,对吧?」我语气中带点笑意,我知道其实它是闻到我塞在斗篷某个口袋里的苹果干。重要的是,它现在对我有感觉了。如果它为了向我讨食物,敢放心地用鼻子碰我,我们就可以在一天的辛苦路程中好好相处了。

「凯赛函似乎是很适合它的名字。」我说,转身面对卡尔法,「我还需要知道什么吗?」

卡尔法似乎有点仓皇失措,「它右侧会稍微抽一下。」

「稍微?」

「只有一点点,可能是因为它右边比较容易受到惊吓一些,不过我没看过它抽动过。」

「它是怎么训练的?绑着缰绳,还是像剧团那样?」

「绑着缰绳。」

「好,你还剩一分钟可以成交,这匹马不错,但是我不会付二十银币买它。」我语气坚定,不过内心没抱着希望。它的确很棒,那毛色让它至少值二十银币,但我还是希望可以杀到十九银币,这样我到特雷邦至少还有一点钱吃住。

「好吧,」卡尔法说,「十六银币。」

他一下子把价格调降那么多,我因为受过多年的舞台训练,才没有当场露出瞠目结舌的表情。「十五银币。」我说,假装不太高兴,「而且那还包括马鞍、挽具,以及一袋燕麦。」我开始从钱包中掏钱,仿佛已经成交了。

没想到卡尔法竟然点头了,他叫手下一名男孩拿马鞍和挽具过来。

男孩安装马鞍时,我把钱数到卡尔法手中,他神情看似不安,不敢看我的眼睛。

要不是我很懂马匹,可能会以为自己被骗了。或许那马是偷来的,或是这人急着赚钱。

无论是什么原因,我不在乎,我也该遇上一点好运了。更棒的是,这表示我抵达特雷邦后,或许可以将它转售,获得一点利润。坦白讲,我得尽快转售它,即使是认赔出售也得卖。马厩费、饲料、清洗这样的马,每天要花我一分钱,我养不起。

我把行囊绑在鞍袋上,检查马鞍系带和马镫,接着便跨上马背,它稍稍向右晃了一下,急着想离开,和我一样,于是我抽了一下缰绳,就这样上路了。

◇◇◇◇

大部分的马匹问题和马本身无关,而是源自于骑士的疏失。有些马蹄铁钉得很糟,马鞍装得不对,没好好的喂养,之后才来抱怨他们买到半跛、歪背、性情暴躁的马。

我对马还满了解的,爸妈教过我如何骑马与照顾它们。虽然我以前接触过的马大多是比较壮硕的品种,主要是用来拖车而不是疾驰用的,但我知道必要时该如何全速前进。

很多人为了赶路,太快逼迫马儿,马上就要它们全速前进,不到一小时便发现马跛了或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真是傻瓜,只有大混蛋才会那样对待马。

不过,坦白讲,如果那样做可以让我尽早赶到特雷邦,我也会把凯赛函操到死。有些时候我宁可当个混蛋,如果杀十二匹马可以获得更多关于祁德林人的讯息,以及他们杀害我双亲的理由,我也会那么做。

不过,那样想终究没有意义,死马无法载我去特雷邦,要活生生的马才行。

所以我先骑着凯赛函缓步暖身,它急着加快速度,可能是察觉到我的不耐,如果我只是要跑个两三里路,就无所谓。但我需要它跑至少五十里,甚至是六十五里,那得有耐心才行。我得拉慢它两次,它才肯顺服。

缓步走了半里路后,我让它开始快走。它是克玄马,但走起路来步子很平稳,不过快走时就有点摇晃了,连带也抽动着我身上刚缝补的伤口。又走了半里后,我让它开始慢跑。等我们离开伊姆雷三、四里,走到平坦的笔直长路上,那时我才让它开始奔驰。

它终于等到快跑的机会,开始奋力地向前冲。这时太阳才刚晒干朝露,田里收割小麦与大麦的农夫抬起头来看我们飞驰而过。凯赛函跑得很快,快到风吹起我的斗篷,在我身后像旗子一样飘荡。我知道那样看起来一定很出风头,但是没多久,我就开始厌烦斗篷拉扯着脖子的感觉了。我脱下斗篷,把它塞进鞍袋内。

我们经过一片树林时,我把凯赛函拉慢下来,变成快步走,让它可以稍稍休息一下,也避免转弯时直接撞上倒下的树木或是缓慢移动的推车。等我们走到牧草地,可以清楚看到前方的道路时,我又拉了一下缰绳,让它开始飞也似的奔驰。

就这样冲了一个半小时后,凯赛函跑得汗流浃背,呼吸急促,不过它的状况比我好,我的腿整个麻了。我还年轻,身体也够健康,但已经多年没骑马了。骑马用到的肌肉和走路不一样,除非你叫马儿加倍努力地跑,否则骑马奔驰就像跑步一样辛苦。

所以当我们又碰到一片树林时,我还满开心的。我跳下马鞍,和它一起散步了一段路,让彼此都获得该有的休息。我把一颗苹果切成两半,把比较大的那一半给它,我想我们应该跑了快三十里了,太阳还没完全升到头顶上。

「刚刚是简单的路段。」我对它说,温和地摸着它的颈子,「不过你真的很棒,你还没用到一半的气力吧?」

我们走了约十分钟,很幸运看到一座横越小溪的木桥,我让它足足喝了一分钟的水,然后把它拉开,免得它喝得太撑。

我骑上马,慢慢让它加快速度,继续奔驰。我倚向它的颈子时,双脚灼痛。它的快蹄声像是配合着风的韵律,不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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