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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4-读大学,究竟读什么-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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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坚决反对女儿和小奇继续来往。但是,小璐不但不听,而且在毕业前夕主动提出与小奇同居了。毕业以后,小璐去北京读研究生了,而没有得到毕业证的小奇却继续在学校外面租间房子过着堕落的生活。小璐多次鼓励小奇一鼓作气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拿到毕业证以后去北京找份工作。而小奇却一直在网吧里流连忘返,而且脾气越来越暴躁,只要小璐在电话中劝他鼓起勇气去找工作,他就会大发雷霆。最后,小璐终于绝望了,他们的爱情终于支离破碎。    
    以小璐的条件,她完全可以找一个比小奇优秀几十倍的男朋友,但是,过于理想化的爱情观却让他从无数条道路中挑选了离幸福最远的那一条。    
    与小璐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更多的大学生在选择男女朋友的时候变得越来越现实。很多女生找男朋友的时候都会优先考虑学历高、家庭背景好的男生。    
    我一个叫小玲的同学高中的时候谈了一个相当优秀的男朋友,读大学的时候虽然不在一所学校,但是两人感情一直非常好。大三的时候,小玲认识了学校的一位博士,这位博士的专业是冷门的地质学,但毕竟是一名博士,而且父亲是一位处级干部,母亲是学校的教授,所以小玲很快就移情于他,并且很快就同居了。可恋爱一段时间以后,小玲发现这位博士男朋友不但经常一夜情,而且还动不动就把她打得鼻青眼肿,后来竟然带别的女孩回来过夜而将小玲赶出去,小玲稍有不从就遭一顿暴打。    
    面对这样一个“得志便猖狂”的“中山狼”,小玲不但没有提出分手,反而千方百计取悦那位博士。大学毕业以后,小玲迫不及待地缠着男朋友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走上婚姻的红地毯之后,小玲是否真的过上幸福的生活了呢?因为长期没有联系,我不得而知,但我想任何中山狼的狼性都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吧。    
    


《读大学,究竟读什么》 第三部分性:上帝死了,众神在堕落

    失恋便失魂    
    当心爱的人拂袖而去,当风花雪月的浪漫戛然而止,那种切肤之痛是不言自明的。只是很多大学生在失恋的时候总喜欢寻求尽可能多的方式表达自己内心的痛楚和悲伤。有些人失恋以后借酒消愁甚至借酒发疯,有些人长期委靡不振荒废学业,还有些人自暴自弃玩弄感情,又有些人索性疯狂购物寻求刺激……而最极端的方式莫过于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读大四的时候,学校一名女研究生被刚刚考上博士的男朋友抛弃了,而她当时已经有了几个月的身孕。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这位女研究生从四楼的宿舍“举身赴清池”,来不及被送到医院就见马克思了。    
    我想每一所大学都时常会有类似的悲剧上演吧。当这些人轻率地结束自己的生命,她们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根本不只是属于自己一个人?    
    就算自杀可能未遂,就算只是消沉一段时间,那又有何必要呢?失去的永远不再回来,而生活却仍将继续。因为失恋而失魂落魄,那不但会让你成为一个十足的窝囊废,而且会因为失去某些注定要失去的东西而继续失去很多原本可以拥有的东西。    
    《飘》的主人公斯佳丽说:明天将是崭新的一天。对于每一个失恋的人来说,何尝不是如此呢?    
    十、性:上帝死了,众神在堕落    
    这是一个“性”趣盎然的时代。无论是图书杂志还是互联网,无论是繁华的大都市还是宁静的小城镇,无论是灯红酒绿的迪厅还是人来人往的网吧,我们随时随地都能感觉到一种叫做欲望的气息。    
    宋明以来,性一直是最大的禁忌。晚清的时候还有不少女子因为红杏出墙而被凌迟处死。而近二十年来,中国人的性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并且大踏步地走到了世界最前沿,令很多国外媒体都“友邦惊诧”叹为观止。可能是因为压抑了太久,所以铆足了劲在沉默中爆发吧。    
    而在这场来势汹涌的性解放运动中,大学生就算没有担任主力军,也算得上是一支先锋突击队。同居的大学生情侣早已见怪不怪,快餐式的性生活在大学生当中也日益流行,而关于大学生做三陪小姐的文章更是屡见不鲜。    
    我并不是道貌岸然的传统伦理道德的卫道士,更不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代言人,所以,我不想,也不需要对大学生的这些现象做伦理上的评价。就当是很随和地交流一些感想吧。据我所知,关于性的话题几乎是每一间大学生宿舍在熄灯以后时常触及的话题。如果你们宿舍的同学也是如此,那就当我是你们宿舍的一员吧。    
    用身体恋爱    
    大学生同居现象早已普及了全国各大高校,甚至连女子大学都不例外。每一所大学附近都聚居着大量同居的学生,有些是租房子长期居住,有些只是游击战一般的钟点房。很多宿舍原本有8张床位,可是到了大三大四的时候已经只有一两个人住在宿舍了,其余的同学都已陆续搬到外面租房子居住。这些搬出宿舍的人当中,有一些人是因为不习惯集体生活,还有一些人是为了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但更多的是为了搬出去与情侣同居。    
    《香港商报》曾发表过一篇名为“内地大学生同居惹争议”的文章,对内地大学生司空见惯的同居现象做了深入的报道。文中指出:“不管家长、校方乃至社会能否接受,内地大学生同居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等地大专院校附近,居民租屋行情走俏,其中98%以上的租户为大学生情侣。而且大学生同居现象会越来越普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外地学生比本地学生更易发生同居关系,其中摆脱孤独感是主要原因。当然,性观念的开放更使同居成为可能和现实。”    
    另一篇文章详细报道了大学周围钟点房的“盛况”:“记者了解到,在天津、大连、福建、深圳、长春等地,钟点房、日租房、月租房围攻高校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大有泛滥之势。据报道,南京仙林大学城里,每个角落都随处可见这样的钟点房广告:‘情侣套间宽敞舒适,内设空调有线电视,服务周到价格实惠,周一周四全部八折……’而这种钟点房的房东一天至少要接100个电话。”    
    对于这些报道所反映的现实,身处大学校园的学生肯定比任何记者都更加清楚。考研以前我曾经在校外租过房子,当时跟我住在同一栋楼里的大部分都是出双入对的情侣,晚自习下课回房的时候经常能听到此起彼伏的“交响乐”。其实,我也并不反对大学生同居,大学期间如果我谈了女朋友,而且两人的感情发展到了足够的程度,我也不排除会同居的可能性。但是,有一个前提是必须强调的:感情发展到足够的程度。    
    什么叫做足够呢?如果说两个人同居以后就必须结婚,那未免太过苛责了,毕竟结婚多年的夫妻都可能分道扬镳。但是,一对大学生情侣同居之前至少应该已经做好了和对方结婚的心理准备,也就是说,两个人在内心深处都渴望与对方厮守终生。而且这种渴望不是孩子气的一时冲动,而是两个人在经过长时间的彼此欣赏和充分的相互了解之后,都有了足够的勇气和充分的理性与对方共同面对以后的任何困难。    
    而争相同居的大学生情侣当中,有几对已经发展到了这样的程度?    
    


《读大学,究竟读什么》 第三部分爱是做出来的吗?

    爱是做出来的吗?    
    有一句歌词早已传唱了大江南北:爱要说,爱要做。如果爱真的要说,那金庸笔下的人物除了韦小宝都成为爱无能了;而如果爱是做出来的,那么,在丽春院上班的粉领丽人是不是个个都博爱得足以普渡众生?    
    很多大学生情侣都以为同居以后会更加恩爱,为了深化两人的感情而与对方住在一起。刚刚同居的时候两人的感情可能确实要升温很多,但是,当这种温度升到一定的程度,尚未成熟到足以耐高温的感情可能因此而走到尽头。    
    阿文和小航是在图书馆自习的时候认识的,交往一段时间以后,两人相爱了,而且都十分投入,晚上回到各自的宿舍以后还要钻进被窝里打一两个小时的电话。因为不在一个院系,宿舍也隔了很远,两人总觉得不能尽兴。后来,阿文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没过多久,小航也搬了进去。“新婚燕尔”的二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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