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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拉格群岛-第1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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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教育的。这说明:改造不是对全体而言的。 
  这个不知道从哪儿引来的现成的用语从此就在那些次一等的作者们笔下满天飞了:“改造可以改造的分子”,“改造可以改造的分子”。 
  可是那些不可以改造的呢?扔进万人坑?扔上“月球”?(科雷马)扔到施米特航道下面“?(诺里尔斯克) 
  维辛斯基的法学家们站在一九三四年的高度,连一九二四年的《劳动改造法典》也责怪起来,说它具有“只讲改造的错误观点”。因为这个法典一点也没写到消灭。 
  谁也没有许过愿说将要改造“五十八条”。 
  因而我把本书的这一部定名为“劳动消灭……”,正如我们亲身体会到的那样。 
  如果法学家们的那些言论彼此对不上号,那就请把斯图奇卡从坟墓里叫出来,把维辛斯基拉来,让他们自己去弄个明白。这不能怪我。 
  我只是现在坐下来写书的时候,才决定去翻翻老前辈们的大作,而且也是靠了好心人的帮助,因为这些书是你从哪儿也搞不来的。在披着肮脏破烂的劳改营囚服的时候,我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过还有这种书。至于我们的全部生活原来并不是由营长公民的意志而是由某种传奇般的犯人劳动法典规定的——这不仅对于我们这些人是一个模糊的传闻,是所谓“茅房小道消息”,而且连独劳点长,少校,也决不会相信。这些书是工作用的内部出版物,从未在私人手里停留过。它们今天是在古拉格的保险箱里保留着还是已经被当作危害性作品烧毁了——这种事谁也不知道。在“文教之角”的墙上没有张贴过其中的摘录,从木制的讲坛上没宣布过其中的数字。哪儿写着一天该工作几小时?一个月该有几天公休?有劳动报酬吗?对残废有什么规定?算了吧,如果你提出这些问题,连自己的伙伴们也会哄笑起来。 
  知道和读过这些人道的文字的人是我们的外交家。他们多半在国际会议上还拿着这本小书摇晃过呢。那还用说!你瞧,我刚刚搞到一点摘录,就已经热泪盈眶了: 
  ——一九一九年的《指导原则》:既然刑罚并非报复,那就不应带有任何虐待的性质; 
  ——一九二0年:禁止使用“你”字称呼犯人。(可是,请原谅我的用词,可是……X你嘴巴”这话按规定能说吗?); 
  ——一九二四年劳改法典第四十九条:“监管制度必须排除任何虐待的现象,绝对禁止:手铐、禁闭室(!)、严格单身监禁、剥夺食物、隔着铁栅会见亲属。” 
  好,够了。其它指示用不着写了:这些对于外交家已经够用,而对古拉格本来就没有用。 
  一九二六年的刑法典里就曾有过一个第九条,我偶然地知道了并且把它背熟了: 
  “各项社会保卫措施不应具有造成肉体痛苦或侮辱人格的目的,并且不负有报复和惩罚的任务。” 
  说的多么清楚!我平时喜欢在合法的范围内在首长们身上拧一把,时常向他们劈里啪啦地念一遍这个条文,而我们的这些保护者却只能又惊异又生气地瞪大眼睛。有的是干了二十来年的老家伙,准备拿退休金了,也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第九条,·其实他们连法典也没有在手里拿过。 
  哦,“从头到尾是一个明智的、有远见的、有人情味的管理机构”!纽约州最高法院法官莱波维兹访问了古拉格以后在《生活》杂志上是这样写的:“犯人在服刑期间保持着个人尊严的感觉。”——这就是他的理解和见闻。 
  哦,有着这样一位洞察一切的蠢驴充当法官的纽约州是多么幸福啊! 
  你们这些吃得饱饱的、信然自得的、目光短浅的、不负责任的带着笔记本和圆珠笔的洋大人啊!从那些早先在克姆城当着劳改营长官的面向犯人提问题的记者们开始,直到如今,你们想炫耀自己对于屁也不懂的事情的理解的虚荣心,给我们造成了多少损害! 
  人的尊严!谁的?是那个不经法庭就被判罪的人吗?是那个在火车站上被逼迫着屁股坐在烂泥里的人吗?是那个在看守员公民的皮鞭的呼啸声中用手指头抠起尿湿了的泥土并把它捧走以免关禁闭的人吗?是那些作为很大的荣幸取得了给劳改点点长公民洗衣服、喂猪资格的有教养的妇女们吗?只要点长打一个醉醺醺的手势,她们就得做好任人摆布的姿势,以免第二天被派到一般劳动中去送死。这是她们的尊严吗?……火,火!树枝劈啪作响,深秋的夜风扇动着篝火的火焰。营区一片昏暗,火堆旁边只有我一个,我还可以去拿一些木匠的碎木头来添火。这个营区是受优待的,优待得我好像和在外面差不多。这是一个“天堂岛”,是最受优待时期的马尔芬诺“沙拉什卡”。没有人监视我,没有人叫我回监室去,没有人把我从篝火旁赶开。我用棉背心把自己裹得紧紧的,在强劲的秋风下面终究是相当冷的。 
  可是她——已经在大风里不知道站了几个钟头,两手垂直,低着头,一会儿啜泣,一会儿无声地僵立着。有时又苦苦哀求: 
  “首长公民!……求您愿谅!……求您原谅,我再也不敢了……” 
  大风把她的呻吟送到我的耳边来,好像她就在我的耳朵边上呻吟一样。首长公民正在门卫室里生炉子,不理不睬。 
  这是和我们毗邻的劳改营的门卫室,那个营里的劳改犯每天到我们这边来敷设水管,修理一座破旧的神学院校舍。两个营之间隔着好几道密密麻麻的铁丝网,在离那个门卫室只有几步远的地方,在明亮的路灯下面,垂头站着一个受罚的姑娘,冰凉的风扯动着她灰色的劳动裙子,吹在她裸露的腿上和只扎着一条薄头巾的头上。白天她们在我们这里挖地沟的时候,天气还很暖和。当时有一个姑娘滑下一条深谷,爬到符拉迪金诺公路那边去,逃跑了——警卫队笨手笨脚,而公路上跑着莫斯科的市内公共汽车。当发现了这件事,已经逮不到她了。发出了警报,来了一个凶恶的黑脸少校,吼叫着宣布,如果找不到女逃犯,要罚全劳改营一个月不许会见亲属和接受食物包裹。女作业班长们也气势汹汹,也都在吼叫。特别是其中的一个,恶狠狠地转着眼珠子说;“把这该死的丫头捉住才好!让他们用剪子——咔嚓!咔嚓!——在队前给她剃光头!”(这不是她的发明,在古拉格就是这样惩罚女犯的。)可是这个姑娘却叹了口气说:“能让她替我们在外头逛逛也好!”看守员听见了——于是她就受到处罚:全体都带回营里,就留她一个人在门卫室前面“立正”。这是下午六点的事,这会儿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了。她想跺跺脚暖和一下,门卫值班员伸出头来喊了一声:“立正站好,妈的X……,小心挨揍!”现在她不动弹了,只是哭: 
  “原谅我吧,首长公民!——放我进营吧,我不敢了!……” 
  但是即使在营里也不会有人对她说:圣徒!进屋来吧! 
  这么长时间不放她,是因为明天是星期日,用不着她去上工。 
  她是一个淡黄色头发的、傻乎乎的没有什么文化的小丫头。为了一团什么轴线被关进来的。小妹妹,你说出了一种多么危险的思想啊!他们想让你一辈子记住这个教训。 
  火,火!……当我们打仗的时候,曾凝望着篝火,想象着一种什么样的胜利会来到……风从篝火里卷出没有烧尽的带火星的种子荚。 
  我向火和你,姑娘,许下诺言:全世界将读到这一切。 
  这发生在一九四七年的年末,十月政变三十周年的前几天。地点是在刚刚庆祝了自己的残暴行为八百周年的我们的首都莫斯科。离全苏农业展览馆两公里。离奥斯坦金诺农奴艺术与工艺博物馆还不到一公里。 
  农奴!……许多人[批到需要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出现这个比喻,而这并不是偶然的。农奴制与群岛,不是在个别特征上,而是在两者存在的基本含义上是相同的:它们都是以强迫和无情的方式利用成百万奴隶的无偿劳动的社会组织形式。群岛的土著每周有六天,而常常是七天,要出门去服只能带给他们疲劳而不能带给他们任何个人收益的劳役。既没有从五天中留出一天,也没有从七天中留出一天给他们去干自己的私活,因为他们的生计是靠发放“月粮”“维持的——这就是劳改营的口粮。他们也正好是分为劳役农奴(甲组)和直接为地主(劳改点点长)和领地(营区)服务的家奴(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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